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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义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义马市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1浏览量:

三门峡市义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义马市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义财办〔2023〕10号


关于印发《义马市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我局制定了《义马市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义马市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义马市财政局

2023年5月8日

义马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

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部署,着力打造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就推进义马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压实一个责任,做好两项服务”统筹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通过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深度、精度、跨度、广度、力度和温度,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提升服务市场主体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放管服”,服务主体有“深度”

1.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应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采购人;完成时限:自相关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2.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积极推进数字技术与政府采购深度融合,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平台资源配置功能,精准对接匹配供需,有效打通实体企业销售渠道。优化网站功能,不断提高政采效率。持续优化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精准对接,实现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3.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全面推行承诺制,取消供应商自有电商平台的入驻条件,实行不见面在线申请入驻、“一地核验、全省通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提交纸质资料、不重复申请进驻。优化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推动电子证照在政府采购领域的试行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二)发挥政策功能,助企纾困有“精度”

4.强化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除原有政策外,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3年该部分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责任单位:各采购人;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5.强化货物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除原有政策外,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20%。(责任单位:各采购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支持创新产品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政策,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重点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支持力度,采购人可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责任单位:各采购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助力乡村振兴。持续推广使“832”农副产品采购平台,建立预留份额和采购交易工作台账,定期通报各级预算单位管理账号、交易账号开通激活和采购执行情况,2023年各级预算单位食堂采购预留份额,原则上不低于年食堂采购总额的30%。联合市总工会明确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的比例;联合市国资管理部门组织国有企业在“832平台”开通账号、开展采购,加大支持乡村振兴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各采购人;完成时限: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持续推进

8.搭建银企桥梁,缓解融资难题。依托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以政府采购合同资金预期支付能力为信用担保,引导金融机构为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扩大政府采购供应商融资规模,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采购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破除市场壁垒,公平竞争有“跨度”

9.清理各类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全面清理各类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清理范围包括:①是否存在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对内外投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②是否存在违规设置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③是否存在资格条件中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仍要求供应商提供纸质材料或原件;④是否存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份额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清理范围包括2022年6月1日以来发布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采购人;完成时限:2023年1231日前)

10.规范保证金收退行为。全面整治保证金收取和退还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清理范围包括:①是否存在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②是否存在限制供应商缴纳提交保证金形式;③是否存在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④是否存在超比例收取保证金;⑤是否存在未在法定时限内退还保证金等。清理范围包括2022年81日以来发布采购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采购人;完成时限:2023年1231日前)

(四)强化信息公开,阳光采购有“广度”

11.规范信息公开行为。为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市财政局拟定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当事人应当按照“谁提交公开、谁审核负责”原则,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同时应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好责任和义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采购人;完成时限:2023年1231日前)

12.建立全流程信息公开机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预算、意向、过程、结果、合同公开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采购需求、计划、验收报告、资金支付等信息公开,实现政府采购各环节信息串联,促进采购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公开。(责任单位:各购人;完成时限:2023年1231日前)

(五)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有“力度”

13.加强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采用随机原则,对在我市执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年度监督评价工作。按照方案制定、材料报送、书面审查、现场监督评价、处理处罚和汇总报告的方法步骤,通过监督评价进一步提升代理机构执业水平,为选择代理机构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精准的评价结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六)广泛宣传报道,优化环境“温度”

14.多渠道宣传。一是鼓励各预算单位各种媒体新闻、图片等多种形式宣传政府采购政策,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通过印发政府采购宣传册,组织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政策宣讲等多种形式,营造有温度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预算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31日前)

15.多渠道征集。通过企业座谈、调研走访、设立专门投诉举报渠道等多种形式,收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和线索,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上级财政部门市财政局要建立线索清单,清单实行月报制,每月2日前市财政局将问题线索清单上报上级财政部门,电子版和盖章版(报送文件名称为“**市、*月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清单)报送至邮箱smxszfcgk@126.com;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每月2日前)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总体部署,财政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要具体抓,压紧压实责任,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导,对政策落实不力、被投诉举报查证属实,影响营商环境的反面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二)规范操作,严格落实。市财政局指导市直各采购单位认真落实工作责任,从保障供应商权益等方面出发,主动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高标准、严要求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责任单位要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领导要把关流程,严格按时间、时限、步骤把规定动作做标准。市财政部门要加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

(三)强化监督,提升实效。上级财政部门对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强化跟踪监督,确保找准存在问题,认真督促整改,及时查缺补漏,整体优化提升。同时将督查结果在“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切实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义马市财政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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